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4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切实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冲击了校内正常教学秩序和基础教育生态,成为社会热议、群众关切的焦点问题。
【法律分析】
云南省体育局根据前期实地调研的情况,与省教育厅一同研究起草了《云南省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4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图/视觉中国
在强化校外培训监管方面,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2021年底前实现了“营转非”“备改审”完成率100%,所有省份出台政府指导价,大力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在寒暑假期间,对学科类培训开展专项行动,严防假期培训泛滥。
2018年8月,中央深改委第三次会议研究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从国家层面加强了规范面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顶层设计。为切实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制定《实施意见》。
四是在财务规范方面。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财务、资产与收费管理的规定,学生退学办理退费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探索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措施,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2017年,省教育厅即下发意见,组织指导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本《实施意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突破。一是在活动组织方面。在强调充分发挥中小学校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提出可以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课后服务,并制定了第三方机构引进的指导性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