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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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中等职业学校补录。
问
问
(一)报名
据报道,深圳市2022年普通高中的录取率将超过70%。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率为53%,其余录取率为民办普通高中所提供。这个录取率,已经完全站在了全国普通高中录取率的前列。
关于2022年度各批次录取分数的分析,肯定要以往年度为依据。下面笔者以顺德区为例,分析各学校各批次的分数录取情况。
答
中考第二批次补录分数线划定,意味着第二批次区内录取工作基本上完成,错过了区内录取批次的录取和补录,意味着要进入第三批次职业学校录取了。第二批次与第一批次录取不同的是,第二批次的录取层次和录取的规则都比第一批次的复杂多了,通常由各区各自划定分数线。
顺德区有原提前批9所高中占有两席,分别是顺德一中和李兆基中学,而其他20-30%名额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有七所,分别是郑裕彤中学、华侨中学、一中西南学校、罗定邦中学、容山中学、乐从中学、北滘中学;其余公办高中均面向区内招生(即第二批次)。
稍微熟悉中考情况的家长都知道,顺德一中和李兆基中学都是原提前批的九所学校之一,这九所学校的特别之处是除指标生之外,其他录取名额都是面向全市招生的。该批次的其他七所学校还有佛一、佛二、佛三、石门、海中、高明中学和三水中学。其他区的考生可以与这些学校的区内生源一样,报考这九所学校,录取分数在市招层次是一样的,不存在在哪个区报考就要高分一点的情况,这是很多家长所不了解和有误解的地方。
顺德一中2022年市招普通生(即第一批次第一层)招生人数447人,分数是687分,是近5年来最高,比2021年提升41分,比2019年提升11分;市招指转普(即第一批次第四层次)683分,比2021年提升49分。指转普相信看过前期文章的家长都知道,是顺德一中分配到区内初中未用完的指标生计划转化为普通生招生。从公布情况看,2022年顺德一中指转普名额112名,而这些名额的使用很多还是一外、德胜等名校所使用。2023年指标生不再设最低将15分的限制性分数,指转普是否还存在其实还是有争议,无论是否存在对传统名校次头部生源还是有影响的。
顺德一中西南学校高中是第二年招生,与第一年相同的是,在区招普通生层次仍然是最低公办控制线录取一批。2021和2022年,市招普通生批次分数均不低,2022年录取分数675分,120名的招生计划第1志愿招满。区招普通生层次的第1志愿录取分数是611,第2志愿录取分数是655分。区招普借生14个计划第1志愿665招满。
2022年,龙江中学区招普通生招生658人,实投594人,是区内为数不多的在第一轮招收中没有投满的公办高中,收1-6志愿,最低分数是611分,比2019年提升90分。区招普借生42人,实投42人,第1志愿招满,分数626分,比2021年提升90分。
邮编:272067
学历证书、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
2022年,青云中学区招普通生招生643人,收1-2志愿,最低分数是611分,比2019年提升90分。区招普借生42人,实投30人,招收第1-3志愿,最低分数611分,比2021年提升84分。
联系方式
体育艺术表演:男女生均可报考。身高:女生160cm及以上,男生170cm及以上;体重:女生不超过(身高cm-70)×60%,男生不超过(身高cm-80)×70%;上下肢比例协调,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气质较好,有一定体育舞蹈或健美操等基础。
2019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分数线还有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分数线
邮政编码:264210
答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临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临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临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临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95
第五条学校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学校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100人(其中退役军人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 人。
第九条单独招生计划只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社会考生(含退役军人),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第十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只招收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一条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第十三条报名及缴费
第十四条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形式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时事政治,其中语文80分,数学80分,时事政治40分,满分200分。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专家命题、制定评分细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2、专业技能测试,单独招生考生需参加全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满分230分,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3、单独招生的考生既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又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无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将不予录取。
4、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名。
5、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面试,考核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礼仪、专业能力和职业潜质等,面试总成绩为430分。
第十五条综合素质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及形式
1、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和学业成绩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满分23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面试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满分200分。
3、依据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结合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名。
第十六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第十七条考试组织与管理。严格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基本要求》(鲁教学字〔2018〕26号印发)和《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评卷。学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十九条实行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独招生同分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名(无技能测试成绩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同分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名。我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仍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第二十条招生计划调整:
1.涉及招生计划规模总数调整相关事宜由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2.各专业如出现参加测试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情况,该专业剩余计划可转入其他专业使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相互调整。
3.如果实际报名考生数量不足,为保证生源质量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度调减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统招计划使用。
第二十一条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二十二条公示预录名单:由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二十三条我校根据省考试院要求按时上报预录考生名单,经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五条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六条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学校对应专业学习。
第二十七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统一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第三十一条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生源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凡被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含退役士兵),采取全日制方式培养,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临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制三年。
第三十三条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省教育厅的监督,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0539-2872066、287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