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察。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通知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考察内容及需提供材料,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有违纪违规记录或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三)报名要求
(5)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参保凭证);
为帮助新入职公务员迅速适应工作岗位,走好入职“第一步”,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组织新招录的公务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暨廉政谈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桂芳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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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或现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2年度计划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通过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jljy.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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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监督电话:0371-66727168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2)如同一岗位笔试当天因考生本人弃权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学校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依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突出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公开招聘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助力学院高质量发展。
(二)岗位条件
资格审查后,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在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报考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相关岗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得调整报考本次招聘其他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为实现建成职业本科的发展目标,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地发展,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根据《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3〕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三)本次招聘公告由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招聘人才类别、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
(四)回避情形
(4)在试讲环节,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试讲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