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研究生政策(武汉研究生考公务员)

2023-05-15 17: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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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考时符合遴选资格条件,但在遴选过程中,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如:调动到上级机关、职务提拔等),导致不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及时向遴选单位报告,由遴选单位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可同步进行。考察和体检工作,在9月下旬前完成。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网上审查资料清单如下: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12级岗位。

附: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教育系统)公告

笔试事项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考场设在武汉市(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报名人员可于9月上旬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任职年限、报考年龄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出报考申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2022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以及报名人员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还需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各级党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和人岗相适度,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

红星新闻记者 王辰元 赵倩 北京报道

现役军人、非2023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及2023年国考武汉考区考点地图

但是对于不迷信“上岸”之说的刘晓豪来说,有些热门单位,如烟草、电力等相关机构提供的工作要求里会出现“未来10-15年长期出差”“户口无法保证”等刘晓豪难以接受的内容。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参加河南省考成了刘晓豪最上心的一场考试。

小罗参加过秋招,投过很多简历。“投简历的时候,我能感受到自己专业技能上的匮乏,我觉得我们专业更适合考研。如果我凭借自己专业去找工作的话,更多的都是那种可以被取代的工作,没有什么特别有价值的,考公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四)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考到哪算哪,再从那里考回家”

对拟任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2023年1月11日9:00开始报名。

不过遗憾的是,在目前公示的成绩和名单中,刘晓豪和小罗都没有在这些巡考过的公务员岗位“上岸”。

武汉海关一年的收入大约有10万到15万元左右,对于很多双非毕业生能够考到这里,这样的薪资待遇是非常不错了,毕竟双非的就业实力确实在市场上,得不到这么高的工资。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省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并记入诚信档案。

“考到哪算哪,我们把全国的公务员岗考一遍。”近日,这一句“巡考宣言”成为社交媒体上的热议话题。相关话题下,许多考生感慨自己的公务员巡考终于在这个三月结束。

在就业市场当中,最不缺的就是年轻廉价劳动力,尤其是35岁以后的人群找工作,更是雪上加霜。那对于铁饭碗和有编制的人员来说,35岁以后才是真正发力的时刻……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公开遴选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湖北省市(州)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市(州)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湖北省市(州)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报名人员现为乡科级副职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2年7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2022年8月13日9:30至8月17日16:00,由各遴选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3.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8月18日9:00至8月19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费用按照公务员报名考试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遴选职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可以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因公开遴选职位专业性较强,符合职位条件人员较少的,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最低不得低于3∶1。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职位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取消遴选职位的已缴费确认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并退还报名费。改报期间,遴选单位对符合条件且已缴费确认人员,及时予以审查。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名人员于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7日9:3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笔试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单位按规定比例(除有专业测试的职位外,按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委组织部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

第一,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第二,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第三,各遴选单位对报考本单位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委组织部反馈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专业测试。有专业测试的职位,按5: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组织专业测试的单位详见《2022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专业测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在面试前完成,满分100分。如进行专业测试人数达不到5: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测试,但最低比例不低于3:1。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测试成绩的折算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折算方式为: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2。

4.面试。面试公告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5.成绩合成。不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2+面试成绩×0.4。

五、考察和体检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般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按照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

六、研究决定

七、公示

八、试用与任职

九、公开遴选纪律

十、疫情防控

作者:piikee | 分类:公务员国考 | 浏览:36 | 评论:0